基本说明
《摄影的审判席》(The Judgment Seat of Photography,1982)是美国摄影史学家克里斯托弗·菲利普斯(Christopher Phillips)发表于《十月》第22期的长篇论文。这篇文章是《十月》摄影理论中最为系统的制度批判文本,也是摄影史研究中关于博物馆制度如何建构摄影合法性的核心参考文献。
核心分析:MoMA摄影部的制度建构
文章的核心分析对象是纽约现代艺术博物馆(MoMA)摄影部的历史与运作,尤其是两位关键人物:
爱德华·斯泰肯(Edward Steichen):1947—1962年担任MoMA摄影部主任,策划了著名的《人类一家》(The Family of Man,1955)等大型展览。斯泰肯将摄影定位为普世人文主义的媒介,强调照片的情感传达和社会沟通功能。
约翰·萨考夫斯基(John Szarkowski):1962—1991年接任摄影部主任,将摄影从斯泰肯的人文主义框架中转向形式主义美学,强调摄影的"自身语言"和独特视觉特性,推动了美国"新摄影"的确立。
菲利普斯指出,这两位主任通过对展览、收藏、批评话语的系统控制,实际上在行使对摄影的制度性审判权——他们决定什么是"好的"摄影,什么是"艺术"摄影,什么进入博物馆,什么被排除在外。
灵光的制度性生产
菲利普斯援引本雅明的"灵光"概念,但以批判性的方式翻转了本雅明的论点:
本雅明认为摄影因其可复制性而天然消解"灵光";菲利普斯则发现,MoMA等博物馆通过制度化手段人为地重新赋予摄影以"灵光"——通过限量收藏、作品定价、独特展示方式,将原本可复制的摄影图像转化为具有唯一性和神圣性的"艺术品"。
这种制度性生产的"灵光"是虚构的,但它通过博物馆的权威而具有实际效力。
对"审判席"的批判
"审判席"这一比喻揭示了摄影制度化过程的权力结构:博物馆不是中立的展示空间,而是具有强烈价值判断权威的"法庭"。进入MoMA的摄影作品被"判定"为艺术,未进入的则被排斥在艺术话语之外。这种审判权不是来自摄影本身的内在价值,而是来自制度的权威授权。
考试视角
答题重点:一,MoMA摄影部的制度性审判权——斯泰肯与萨考夫斯基两个阶段;二,"灵光"的制度性建构——博物馆将可复制的照片转化为唯一性艺术品;三,"审判席"比喻——博物馆不是中立展示空间,而是具有价值权威的"法庭";四,摄影合法性来自制度授权,而非摄影内在价值;五,与约翰·塔格的权力/话语理论互补。